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文昌市蓬莱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等)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文昌市蓬莱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文昌市蓬莱镇东南侧
建设单位:文昌市水务局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8月9日-2021年9月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方宗英(18289933178)
文昌市蓬莱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1tZRCEaSD-EmLRBWN5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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