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首创•森林湖四期(G15,G16,G17#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等)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首创•森林湖四期(G15,G16,G17#楼)项目
建设地点:定安县黄竹镇东线高速出口处西南地块,省道302线南侧
建设单位:定安新中安房地产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1月3日-2022年1月2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符先生(13178957009)
首创•森林湖四期(G15,G16,G17#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axTq5YZkZpZYjcPAG3sVJg?pwd=i4t4
提取码: i4t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