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海南省琼中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南省琼中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海南省琼中县县城污水处理厂院内
建设单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建设内容:根据环评及批复内容,项目全厂占地面积为18181m2,本项目建设在污水处理厂院内,不新增用地,本次扩建污水处理量为0.7万m3/d;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改造现有预处理系统,更换设备后预处理系统规模达到1.4万m2/d,预处理系统采用格栅、沉砂池等处理设备;新增生化处理系统,规模为0.7万m3/d,采用盖梁A2/0生化池;新增污水深度处理系统,规模为1.4万m3/d,采用高效沉淀池及二氧化氯消毒;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项目总投资5564.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0万元,占总投资的4.31%。
报告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VfpVPdg4FC6YTrdV3v6hPg?pwd=iaxe
提取码: iaxe
公示时间2022.11.24-2022.12.21(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英仕
联系电话:1512066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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